3月6日,中伦文德资深律师戴伟在赛迪网访谈时说:“现在规范网上购物、交易的法律主要还是传统的以往颁布的一些法律,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更多的是国家工商局的一些规定,以往颁布的法律法规都是以普通的线下交易为实际情况。
专门根据网上面交易的法律非常少。《电子签名法》还是解决电子认证的问题,对具体交易的问题还没有涉及到。以往这种专门的法律适用在网上交易的情况下会有很多操作性的困难,大的法律原则都是有的。但是适用到具体情况的时候会有非常多的麻烦。举一个案例,比如一个网站设在广东,北京的一个消费者在网上买了,比如他通过邮局发货这种跨地域的交易,法律最典型的就是出现纠纷假如投诉或者打官司,都要到当地的工商局投诉。按照这种规定必须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局投诉。比如网站在广东,经营者在广东,北京的消费者根本负责可能专门为了买一件东西投诉它。假如欺诈消费者应该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如果恶意诈骗数额较大应该形成诈骗罪,这些规定都有。但是如何把以往的法律能够适用到电子商务网上交易上去,具体操作是没有的。”